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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营业执照办理社保,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发布时间:2019-11-05 11:40

个人营业执照办理社保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7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行业单位:

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16元,职工工亡时间发生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各市(区)和行业单位在核定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时,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和此基数核定,确保足额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发生工伤的,应当向工亡员工近亲属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672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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