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怎样补交
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享受的待遇和再就业政策?
失业保险待遇
1、从2018年5月1日起,西安市按照同城同待遇原则,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为1512元/月
2、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中心按照社平工资的60%作为基数给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补助
3、领取失业金期间如遇到采暖期,可以享受取暖费225元/月
4、领取失业金期间,女职工生产的,可以享受相当于失业金的三个月的生育补贴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的,按规定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享受丧葬费、抚恤金。
6、当全省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超过5%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基本生活费用临时价格补贴。
7、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未重新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可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其标准为原失业保险金的80%。即1512*80%=1209.6。
再就业政策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一次免费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3.对自主创业、合伙经营且正常经营的失业人员,凭本人工商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资料,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并从失业保险基金中一次性给予2000元/人的创业补贴;
4.用人单位主动吸纳失业人员(指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尚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按每安置一名失业人员给予1000元标准发放安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