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补交社保
西安市医保参保单位于每月24日之前(CA28日前)申报下月的职工变动情况,
根据《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征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于每月5日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下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举例:如您单位8月24日前(CA28日前)给员工新参保或续保,9月缴费,10月方可享受统筹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