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2019年社保缴费
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停止使用《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持西安市医疗保险卡(或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医疗费用信息在我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记录保存。
二、新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再办理《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
三、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二次报销时,以定点医药机构提供的《陕西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陕西省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依据,不再提供《统筹基金支付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