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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可以自己交吗,关于2016年度离休人员医疗保障
发布时间:2019-11-15 16:41

社保可以自己交吗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2016年度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及时准确掌握参保单位及离休人员相关信息,确保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落实,现就2016年度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年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审范围

参加我市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的部属、省属、市属单位。

二、年审内容

(一)发放2016年度缴费标识(2016年1月1日启用);

(二)登记2016年度离休人员自选记账医疗机构(新记账医疗机构名单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启用);

(三)对离休人员委托亲属门诊取药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备案。

三、年审时应携带的资料

(一)《西安市离休人员自选记账医院汇总表》纸质及Excel电子表格;

(二)《离休人员申请委托亲属门诊取药登记表》纸质及Word电子表格。

以上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审工作,加强领导,确保此次参加年审的离休人员选定记账医院信息准确无误。

(二)各参保单位要认真组织离休人员开展记账医疗机构选定工作,按照时间安排进行年审,缴费标识于2020年12月31日前交离休人员正常使用。

(三)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申请委托亲属门诊取药的条件进行申报,已办理过的2016年度继续延用。

五、年审安排

年审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11月30日

年审地点:西安市建工路28A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九层9010室(西安市社保中心医保部离休科)

联 系 人:杨 珊

联系电话:82284677

联系邮箱:lixiushengyuke@163.com

邮箱密码:123456123456


附件:1.年审工作注意事项

2.离休人员申请委托亲属门诊取药登记表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附件1

年审工作注意事项

1.报送Excel表格请用2003版制作,制作时请勿合并单元格,勿在姓名中间或者记账医院中间加空格。
2.离休人员可在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5家综合性医院(医疗机构名称均需严格按照已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全称填报,医疗机构编码必须准确无误)填报,该年度之内不再更改。
3.各中医医院属综合性医院,需离休人员选定后方可记账。

4.《西安市离休人员就医记账医院登记表》由各参保单位留存备查。
5.报送《离休人员申请委托亲属门诊取药登记表》时连同离休人员相关病情诊断证明等资料一起上报。(仅限于变更受委托人员)

6.填写西安市离休人员自选记账医院汇总表时,除备注外的每个表格内的空白处都要填写,驻外人员请在备注栏标示驻外。

7.2016年度新选记账医院的记账在2016年1月1日正式开始,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做好准备工作。如因单位迟报、错报信息影响离休人员记账就医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8.已办理过《离休人员申请委托亲属门诊取药登记表》的离休人员2016年继续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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