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社保补办
参保职工工作调动,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同转移、接续;
职工因上学、失业、患病等原因中断劳动关系后,养老保险关系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职工再就业后,可将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参保;
中断劳动关系后灵活就业的,可以将原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代理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以个人身份参保,中断前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与转移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通俗地讲:“无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
大家看了上面的文字肯定一头雾水
小编给大家解释下
1、如果员工发生离职行为,然后又找到新单位重新就业的,养老关系直接有原单位转出,新单位办理转入,养老关系直接转到新单位缴费。
2、职工因上学、失业、患病等原因中断劳动关系的行为,可以把养老关系放在原单位,如果找到新的单位,可以在转移到新单位。
3、中断劳动关系后,好多员工直接从原单位转出,可以直接以个人身份去人才市场缴费,然后前面缴纳的年限也就转到人才市场。
其实现在好多人在离职后,还没有找到新单位之前都直接把养老关系转到去人才市场缴纳养老。
还有种情况,就是我们经办人经常遇到的情况,比如5年前职工在您单位工作,您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职工离职后没有转走养老保险关系,然后职工如果死亡,还需要您单位给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账户继承等手续。
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在省内转移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基金;
跨省转移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不但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的,按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转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2006年1月1日之后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8%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而且转移统筹基金(职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12%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