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2019】2019,从“管理者”变为“服务者”
发布时间:2020-03-10 14:40
2019年,是社保费等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第一年。这一年最大的变化,就是我们的工作职能由过去的“管理者”变成了“服务者”。以我所在的分局为例,除了日常税收管理外,还要承担基层5万多群众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服务工作。
令人欣慰的是,2019年,我们在自上而下没有经验可循、没有模板参考的情形下,积极开拓探索,不断总结完善,顺利的完成了城乡居民社保费税务征收工作。这一年,我也深深感受到我们的努力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巨大变化。
缴费渠道更加丰富。结合工作实际,我们按照“最大程度方便缴费人缴费、保证基金安全”的工作宗旨,在保留了原有的乡镇村组代征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利用微信公众号、各银行网点、APP及助农E终端等电子化手段开展征缴工作,最大程度方便缴费人缴费。同时,我们在电视台电台播放通告,在各大本地生活微信公众号上刊载缴费通告、操作流程等,不断扩大了电子缴费渠道知晓面。
缴费模式更加科学。通过推行网络征收、电子管理,最大程度的避免了因为人工开票及数据导入带来的误差,并通过前后多次的信息比对和数据清理,使缴费人的缴费信息准确率显著提升。同时,利用电子手段缴费,所缴纳的社保费实时到账,使得整个缴费过程更加直观、透明。
缴费服务更加周到。税务部门积极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按照税费同征管、同服务的理念,周到细致的做好缴费服务工作,并利用自身,对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两险合并、医保费用连年上涨、医保报销流程等进行了周到细致的宣传。可以说,社保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工作,受到了广大缴费人的一致好评、提升了税务部门影响力、提高了征收工作效率,实现了“三赢”。
2020年,我和同事们的愿望是:根据缴费人的需求,继续加强部门间合作,积极同乡镇村组、社保医保部门联系,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及时解决缴费人信息变更、误缴退费等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在政策宣传、咨询服务、解决难题等方面开动脑筋、多想办法;继续畅通缴费渠道,积极宣传各种缴费渠道的缴费方式以及电子缴费的优点,打消部门群众顾虑,使缴费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缴费工作。
作者:
国家税务总局柞水县税务局凤凰分局副局长
李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