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据悉,根据住建部有关要求,省住建厅组织对《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陕建发〔2017〕159号)进行了修订,将原标准中“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和本条款中的“测评与计分方式”不再作为考核指标。日前,省住建厅印发新版《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和《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在以后的相关工作中遵照执行。原《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和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7〕15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