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资质报道 >
水利资质安许,总包人不欠分包人工程款,而分包
发布时间:2019-12-30 10:56

水利资质安许

来源:号 晓颖法务 工程平台



问:有一建设项目工程,总包人不欠分包人工程款,而分包人欠农民工工资,分包合同合法有效,农民工是否可以起诉发包人(业主)或总包人;若分包人存在资质不够或其他缺陷,分包合同无效,农民工是否可以起诉总包人?

答: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农民工的法律地位,农民工在建筑工程中可能以两种身份出现,第一种是以个人身份出现,作为施工企业的职工;第二种是以民工组或施工队身份出现,作为劳务分包的劳务作业施工人。下面分这两种情况来进行讨论。

第一,农民工以个人身份出现。农民工个人与分包人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该由《劳动法》来调整。农民工的法律身份是分包人企业的职工,作为分包企业的职工,无论分包合同是否有效,农民工个人都不可能成为实际施工人。按照《司法解释》的界定,实际施工人是指违法分包、转包、没有资质的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等无效合同中的承包人。

因此,在分包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不存在实际施工人的概念,此时分包人的身份是施工人,农民工的身份是分包人的职工。农民工讨要工资,  只能以分包人为被告。在分包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分包人的身份是实际施工人,农民工的身份依然是分包人的职工。

《司法解释》 第26条的规定: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此时,如果发包人欠分包人的工程款,分包人可以发包人(业主)为被告或者以发包人和总包人为共同被告,但是,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分包人承担责任。应该注意的是,农民工讨要工资依然只能以分包人为被告,无论总包人是否欠付分包人的工程款。且应当是申请劳动仲裁作前置程序。


第二、农民工以民工组或施工队身份出现。民工组或施工队与分包人签订的是劳务分包合同,民工组或施工队的法律身份是劳务作业的施工人。在分包合同有效的情况,分包人和民工组或施工队的身份都是施工人。此时民工组或施工队讨要工程款只能起诉分包人,不能把总包人作为被告。在分包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分包人和民工组或施工队都是实际施工人。如果总包人欠分包人的工程款,分包人可以发包人(业主)为被告或者以发包人和总包人为共同被告,但是,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分包人承担责任。

应该注意的是,此时,民工组或施工队讨要的所谓“工资”的法律性质是工程款,民工组或施工队可以以分包人为被告起诉,也可以以发包人、总包人、分包人为共同被告起诉。但这里因总包人不欠分包人工程款,所以,总包人不承担责任。

来源:晓颖法务


版权申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文为原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最新工程造价管控、结算支付、修改后的《招标投标法》等最新政策解读暨营改增后计价合同招标对策分析及审计监督管理高级班

2018版清单计价下的建设工程造价管控、计价纠纷、合同价款疑难解析专题班

最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条文解析与施工企业应对策略班

境外PPP/BOT运作实务、境外EPC项目合同管理能力”专题

“招标采购全流程指导暨国家部委最新法律法规应用落地实践与十大热点问题解析”专题班


加小编为好友,可!

水利资质安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