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两条处罚通告: 江西省**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篡改了工程名称及项目经理姓名,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缴纳项目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不予退还。 江西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业绩。取消第二中标候选人资格;缴纳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不予退还。 2家建企没收保证金共计160万元。项目最终中标人为第三候选人徐州市**工程总公司。 ▎文件原文: (声明:我们致力保护作者版权,部分文字/图片来自互联网,无法核实真实出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支持原创!)江西省**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虚假业绩 主体代码: 91360100705547436Y 主体名称: 江西省**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主体类型: 主体角色: 投标人 项目编号: TH20191212128 项目名称: S248太湖县天华大桥危桥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TH20191212128001001 标段名称: S248太湖县天华大桥危桥改造工程 违规事项名称: 虚假业绩 违规类型: 违规 违法违规说明: 江西省**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投标业绩“江西省彭泽县湖双线(工业园—泉山段)一级公路新建项目”中篡改了工程名称及项目经理姓名,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通报部门: 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处理文件号: 太公管决(2020)06号 处罚执行部门: 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4.4条之规定和江西省**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投标文件》中《诚信投标承诺书》之承诺。 处理情况: 已处理。 处罚结果: 1.认定江西省**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S248天华大桥危桥改造工程项目中标无效,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2.由招标人不予退还江西省**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缴纳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3.对江西省**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披露时间为6个月,披露时间自2020年04月26日起,至2020年10月25日止。 限制行为开始时间: 2020年4月26日 限制行为结束时间: 2020年10月25日 江西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虚假业绩 主体代码: 91360000733924622N 主体名称: 江西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主体类型: 主体角色: 投标人 项目编号: TH20191212128 项目名称: S248太湖县天华大桥危桥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TH20191212128001001 标段名称: S248太湖县天华大桥危桥改造工程 违规事项名称: 虚假业绩 违规类型: 违规 违法违规说明: 江西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投标业绩“袁州区环城东路”属于虚假材料。 通报部门: 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处理文件号: 太公管决(2020)07号 处罚执行部门: 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4.4条之规定和江西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投标文件》中《诚信投标承诺书》之承诺。 处理情况: 已处理。 处罚结果: 1.取消江西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S248天华大桥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资格;2.由招标人不予退还江西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缴纳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3.对江西省**隧道工程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披露时间为6个月,披露时间自2020年04月26日起,至2020年10月25日止。 限制行为开始时间: 2020年4月26日 限制行为结束时间: 2020年10月25日 来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