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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要严格追究盲目抢工导致事故的甲方
发布时间:2020-06-08 18:29

日前,住建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刻吸取河南新乡“4·18”四死事故、广西玉林“5·16”六死事故和内蒙古包头“5·19”三死事故等教训,决定立即组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住建局要严格追究盲目抢工导致事故的甲方
1、重点检查
2、特别是对因盲目抢工作业,或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导致事故的,严格追究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3、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在吊销从业资格、加大问责力度、强化刑责追究等方面用足各类处罚措施。

2019年12月,住建部、应急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意见明确,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将对责任人员:

编者注:此前对较大安全事故的注册人员处罚为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不予注册。此次将处罚标准大大提高!)此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注册执业人员违法违规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及后果予以处罚,最严重的将吊销证书,终身不予注册!具体如下:

 

文件原文:

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具体事故处罚标准

 

来源:江西省住建厅、住建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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