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刻吸取河南新乡“4·18”四死事故、广西玉林“5·16”六死事故和内蒙古包头“5·19”三死事故等教训,决定立即组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设备;
施工用电、临时设施、临边防护等方面安全隐患;
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2019年12月,住建部、应急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意见明确,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将对责任人员:
文件原文:
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具体事故处罚标准
来源:江西省住建厅、住建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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