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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双资质”或为联合体
发布时间:2020-07-20 17:33


导读
日前,四川省住建厅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对许多条款做了细化,更方便执行。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1专业承包企业和施工劳务企业不能作为联合一方参与工程总承包;不具备"双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不能独立承接工程总承包业务。“第十一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施工资质”“施工单位”是指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注:两部委发布的管理办法提出,施工、设计资质可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