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资质”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是企业执业的资格认证。分为三类资质,每类资质的的从业人员须要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是指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没有资质的企业不能进行从事物业管理经营;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物业管理资质承接工程项目的范围:
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备注: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资质审批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根据职权可以撤销资质证书、并处于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问题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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