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资质新闻 >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7-05-09 14:18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办理流程
 
 
 
  之前我们介绍了申请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所需要的手续,以及资质受理部门,今天,我们介绍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办理流程。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办理”步骤:
 
 
 
  一、准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申请”材料
 
  申请资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申报的各项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所有申请资料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楚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对所提交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应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预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预审审查内容包括:运营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主要技术人员专业资格、操作人员培训证明、监测实验能力、规范化管理制度、所提交运营业绩设施现场核查等内容。
 
 
 
  四、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在预审时应组织专家(或委托县级、地市级环保部门)对申请单位及其运营设施现场进行现场核查。运营设施不在本省的,可以委托外省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五、对申请单位及运营设施现场进行核查。
 
 
 
  六、对通过预审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在每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环保总局(因需要组织专家评审,为提高工作效率,环保总局每月召开一次专家评审会,各省可参照执行)。
 
 
 
  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收到省级环保部门的申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公示期)做出审批决定。包括完成申请材料的整理、汇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及审批。专家审核结论分为建议批准和建议不批准并注明原因。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大致就需要经过以上七个步骤。如果您需要办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或者是其他环保资质,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