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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资质管理中涉及注册测绘师制度有关问题说
发布时间:2017-04-11 10: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近期,关于注册测绘师纳入甲、乙级测绘资质条件的考核过渡期满相关政策咨询较多,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发展,经研究决定,2017年7月31日注册测绘师与测绘资质挂钩政策过渡期满后,注册测绘师未达标的甲、乙级单位测绘资质暂缓要求注册测绘师数量立即达标。

  2. 国家局将就测绘资质管理中涉及注册测绘师制度有关情况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再决定后续制度安排。

  3. 严禁任何测绘”资质申请”材料造假行为。请行业单位不传谣、不信谣。

  请各地将上述信息尽快周知辖区内有关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