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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资质标准
发布时间:2017-09-01 14:17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6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5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3 类中的1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工业环境工程 2 项;

  (2)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 3项;

  (3)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3 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