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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
发布时间:2017-11-07 16:24

  ”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正确的说法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因为没有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期限,只是规定有效期为三年,如果期满应该提前三个月向颁发部门办理延期手续,如果企业在有效期内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届满时经原颁发证件机关同意的话可不再审查,有效期延期三年。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又规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很多企业在办理延期时要经过在审查,这样的话就跟重新办理没什么两样,审核不过关的可能性也比较大。这样就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感觉还有什么问题没有解答,建议你咨询中右管理客户服务中心,客服人员会免费为您解答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