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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资质证书办理部门
发布时间:2017-02-20 08:51

  物业服务”””资质证书”办理部门


  近年来,物业管理作为新兴服务行业在我国迅速发展,新建物业管理公司不断崛起。《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物业服务资质证书分为一级资质、二级资质和三级资质,不同等级的物业资质证书办理部门也不同。


  物业服务资质证书颁发和管理:

  1)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

  3)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补充说明:


  三级物业服务”资质申请”条件:

  1.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4.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我们主要介绍了不同等级物业服务资质证书办理部门以及物业三级资质申请需要的条件,如果您需要办理物业资质或者申请物业”资质升级”、物业”资质增项”都可以找”资质代办公司”,具体可咨询:中右管理 陕西资质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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