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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被撤销的原因
发布时间:2017-03-02 09:53

  ”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被撤销的原因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取得工程招标代理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资格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工程招标代理资质。那么,哪些情况会导致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被撤销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招标代理资质:
 
  1资格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资格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资格许可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资格许可的;
 
  4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作出资格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其他情形。
 
  6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的,应当予以撤销。
 
  被撤销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可以按照其实际达到的条件,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申请。
 
 
 
  补充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并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将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一)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终止的;
 
  (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被撤销、撤回,或者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其他情形。
 
 
 
  建设主管部门建立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所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一定要在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如果您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被撤销或者注销,需要重新办理工程招标代理资质可以咨询”资质代办”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