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欢迎您!
您当前位置: 主页 > 代理社保 >

陕西:疫情防控期间 职工劳动权益有保障

近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要求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立即咨询

快速申请办理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陕西:疫情防控期间 职工劳动权益有保障

来源:未知 作者:小苹果 发布时间:2020-03-17 热度:

        近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要求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保障停工停产期间职工待遇。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生活费。

        做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处。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除此之外,人社部门建议:

       对于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返回复工的职工,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远程或网上办公。不能安排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同时,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文章:陕西省人社厅

,保险一年多少钱


关闭窗口
上一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下一篇: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

相关阅读

陕西省工资支付条例
陕西省工资支付条例

    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 ( 2004 年 6 月 4 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六号〕 《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

陕西养老保险APP访问量逾1.5亿人次
陕西养老保险APP访问量逾1.5亿人次

    陕西养老保险APP访问量逾1.5亿人次 截至今年4月16日陕西养老保险APP累计下载7600万人次,注册887万人,访问量逾1.5亿人次,办理业务峰值达到14万笔,成为广受老百姓欢迎的社保服务平台...

疫情期间,如何网上申领西安失业金
疫情期间,如何网上申领西安失业金

    参加了我市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下称 失业人员 ),疫情期间, 如何网上申领失业金? 请看这份指南! 办理前提 失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办理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单位须...

疫情影响先别慌,医保政策帮您忙
疫情影响先别慌,医保政策帮您忙

    战 疫 先 别 慌 医 保 帮 您 忙 一切为了群众 疫情期间,大家在居家隔离的同时,可能还会操心一些重要问题: 糟糕,我居民医保还没来得及缴费! 哎呀,我这个月门诊特药还没去审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

    最高人民法院 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 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的通知 法发〔202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


建企通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陕西中右029-82280907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关正街世贸大厦E座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