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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社保,医疗保险的增减转移流程
发布时间:2019-11-05 11:39

个人缴纳社保

医保增减办理流程:

西安市医保参保单位于每月24日之前申报下月的职工变动情况,办理各项业务时都需要填报《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携带相关资料:

  1. 人员新参保

人员新参保指的是从未参加过西安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企业新进人员,企业在申报此类人员时,需携带劳动合同,或者调令、调函、行政价绍信、派遣证。将新参保人员信息录入上报该人员的医疗保险数据盘。原参加区县医保或居民医保(含大学生医保),需停保后按新增人员办理。

2、续保

续保指职工已参加过西安市市本级医疗保险,应提供该职工的医疗保险个人编号,携带劳动合同或调令,并上报数据盘。

需携带资料:

1、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新增人员需携带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劳动关系证明;减少人员需携带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电子版报盘,续保填报个人批量恢复,停保填写各人批量暂停,(新参保人员需在企业端里做)

以上资料纸质版需加盖公章




西安医保转出流程:

1、由本人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指定窗口办理,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手续。

4、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凭证和个人账户余额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接续手续。

5、将凭证第三联送给参保人员。

邮寄地址:西安市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三层参保科)

名称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行政区划代码 :610100

邮编 :710043

联系电话:82284363


外地医保转入西安流程:

1、将填写好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转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到(建工路28A号三层参保科)。

2、经办中心将“联系函”寄到原保地医保经办中心,由原参保地医保经办中心出具“个人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3、西安市医保中心收到原参保地寄来的“个人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给职工续医疗保险关系。同时,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参保人在西安市办理的医保个人账户(医保IC卡),并将其在外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视同缴费年限与调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西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建工路28A号三层参保科,联系电话:82284363)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续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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