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举措:让纳税人便捷快速享受新冠肺炎疫情期
发布时间:2020-03-12 11:04
让纳税人便捷快速享受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税收优惠政策
让纳税人便捷快速享受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落实好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政策,明确相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简便征管流程,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针对纳税人非常关心的享受优惠政策具体办理细则,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全面回应了社会这一关切。公告规定:纳税人按照相关优惠政策享受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只需要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即可。
愿大家都能照顾好自己和家人,平安走出这次疫情。致敬奋战在第一线的抗疫勇士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