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为确保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再上新台阶,铜川市棚改办以“抓点带面、解决问题和强化督查”为总体思路,制定了八项措施确保全市棚改工作顺利快速推进。
一是全力以赴加快棚改项目推进。按照全国棚户区改造会议精神,督促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征收进度、手续办理,尽快开工建设。同时抓好市本级项目推进,协调有关部门加快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不断完善市本级棚改项目管理制度,严把工程安全质量关。
二是加大棚改融资力度破解资金难题。继续督促各区县按照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积极准备,尽快完善项目贷款手续,做好与国开行陕西分行、市农发行沟通对接,争取贷款资金早日到位。建立国开行、农发行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提高融资及贷款资金使用效率。积极争取更多中、省、市棚改专项补助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项基金,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建设。
三是加强巡查考核。重点巡查棚改项目开工、基本建成、货币化安置及奖励资金落实、贷款资金使用和偿还等情况,全年计划完成各项巡查10次以上。及时将全市棚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排名予以全市通报,并将考核结果报送相关领导。
四是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督促各区县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利用中省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购买存量商品房给予每套8000千元奖励的优惠政策,鼓励被征迁群众选购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确保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力争达到80%。
五是积极做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严格执行房屋征收等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棚户区改造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棚户区改造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实行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六是做好观摩培训。组织1至2次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观摩活动,加强各区县棚改主管部门间的学习交流。举办棚改业务培训会2次以上,对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棚改主管部门、各开发企业负责同志进行专题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七是抓好2018年项目申报。按照“早动手、早部署、早开工”的要求,督促各区县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策划、包装,做好2018年棚户区项目的申报工作。
八是持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等媒体,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法规和好处,引导广大群众理解棚改,关心棚改,参与棚改,支持棚改,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棚户区改造的良好氛围,全年计划完成宣传35期以上。(来源: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