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06 热度:
为整顿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中介机构和投标企业市场行为,近日,商洛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印发了《关于对建设工程实行清标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商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于2018年元月1日起对进入该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使用清标软件进行清标,分析监管和查处建设工程中出现的串标等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对凡进入中心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在开标前对招标文件电子版通过清标软件进行清标,如电子版有缺失的不得进入清标环节。清标时建设单位和各级招标办统一监督,无串标的单位方可进入后期评标程序,发现有串标嫌疑的视为无效标书。经审核,合格企业满足各项条件可继续评标,不符合评标条件的建设单位重新组织招标。市直工程项目和县(区)项目由对应市、县(区)招标办负责,发现串标违法行为的由市、县(区)招标办将违法事实和材料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规依法处理。清标过程中,工程项目清标资料由专人保管、负责,对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决定及时汇总。建立企业网上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规范投标企业投标行为,促进全市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来源: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