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4-23 热度:
本网讯 4月18日,根据宝鸡市委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精神的通知》,市规划局组织召开学习教育会议,会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宝鸡市委《关于印发<市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市纪委关于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4起扶贫领域问题的通报。
会议指出,此次组织学习的文件为进一步抓好全国“两会”精神和《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严肃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从严从实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提出了新的要求。会后要加强学习,分管领导要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分管单位,各科室要利用时间组织所属人员集中学习讨论,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掌握工作要求,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统一思想,用实际行动落实各项规定要求。
会议强调,市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规定很明确、要求很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局党组要结合《实施办法》制定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办法,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在局系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局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分管单位和科室的监督和检查,教育党员干部要自觉维护单位荣誉,加大谈心谈话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会议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人员学习和教育管理,认真落实市委“走出去”学习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宪法》等法律法规定的学习,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消除克服机构改革带来的影响,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进一步研究完成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