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欢迎您!
您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质报道 >

三级资质证书,刷爆工程圈的建造师证书,到底还

三级资质证书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 154 号文”,刷遍工程圈,大部分小伙伴关注的还真不是企业资质,而......

立即咨询

快速申请办理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三级资质证书,刷爆工程圈的建造师证书,到底还

来源:未知 作者:小苹果 发布时间:2019-11-12 热度:

三级资质证书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154号文”,刷遍工程圈,大部分小伙伴关注的还真不是企业资质,而是关乎个人的建造师证书到底还有没有用,挂靠还有没有必要?

小编整理了四家有代表性的观点,分享给大家,请各位自行斟酌!!(小编再多说一句,这么大的事,于公于私您得自己多听听各方观点,自己多提炼,做到心中有数,别道听途说,也别被标题迷惑!)

一、系“路桥”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发布了观点------《住建部今起执行新规定!挂靠证书变废纸了?》

二、官媒“中国建设报”的观点应该说有更多的官方色彩,不得不看------《建筑市场大地震!权威解读建筑企业换资质证为了啥》

三、“建筑管理”的观点,专业而有力,让人佩服,急性子同学可直奔这一篇------《建市[2019]154号文件对建造师的影响分析》

四、建造师专业机构“”的观点,言简意赅,直奔要害------《深度好文:建筑业企业资质政策调整解读》




一、住建部今起执行新规定!挂靠证书变废纸了?


住建部于10月9日发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原文内容见本文底部),在工程圈惊起不小的波澜。有关人士在第一时间对通知内容进行了分析解读,已经拿到证和有考证计划的,都得睁大眼睛好好看看了。


核心内容分析如下:

一、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9]20号)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9]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二、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9]20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取消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

简单来说,就是第四条将资质换证改为简易换证,“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9]20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


也就是说,企业资质升级不需要建造师了,企业换证也不需要建造师了。


唯一需要建造师的地方是:

1、工程项目上
2、新办企业资质


对于市场的冲击,预计如下:

1、挂靠纠纷将进入白热化阶段,已付款,未付款,悔约将成为企业与建造师之间的主旋律。

2、建造师机构成为最受冲击的。

3、建造师挂靠中介机构将会受到冲击。

4、考试需求人数会锐减。

5、市场将恢复他本来的面目,建造师应该是干什么的他就应该是干什么的,将不再是要去挂靠的,再主要是做在工程项目上。



二、建筑市场大地震!权威解读建筑企业换资质证为了啥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连发两份通知,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作出多项重大调整。


小包子

此次调整其实业内早有风声,但由于涉及面之广、对相关产业影响之深大大超出预期,通知一出立刻在业内引起巨大反响。

住建部表示,此次发出的两份通知总体上属于同一内容,出于同一目的,即简政放权、优化资质管理,并非无缘无故地更换新证那么简单,但也不像一些媒体解读的那么复杂。其中,《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是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具体措施及做法,此次调整的核心为后者。

对于建筑企业而言,资质无疑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命根,命根要动,谁不关心?欲知,请往下看。


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小包子

此项内容非常明确,即对已获奖项的考核指标大幅放宽,尤其是取消二字实在是振奋人心。


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9]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小包子

此项可谓此次调整的精华所在,一级资质3000万,特技资质6000万硬杠杠的取消,将激活一大批优质企业参与到更高端的市场竞争中,众多中小企业早已闻风而动,蓄势待发,建筑市场群雄逐鹿的硝烟已经蔓延开来。。。


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修改为: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小包子

一言以蔽之,钢结构大有可为,政策放宽以为先兆。


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9]20号)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9]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小包子

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所谓具体换证要求,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全文见本文后部;二是,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2016年7月1日失效,还有不到1年的时间,要换趁早,切记切记!


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9]20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取消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


小包子

此项调整主要针对升级和增项部分,无论是取消过多的检查,还是取消5个类别的上限限制,都是为了简化,再简化。


劳务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除外)企业资质暂不换证。


小包子

看了上文,是不是有点晕,脚手架和模版作业企业资质到底换不换?答案是:换!
总出事,不借此整顿一下怎么行?


特别注意



住建部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时对本地区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动态核查。

小包子

通知中多次提到的换证工作在最后再次强调,到底要换什么证?为什么要换证?请往下看。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陕西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9]154号)要求,为做好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以下简称原标准)核发的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以外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暂不换证)。


(二)我部按照《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核发的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以及同时核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二、换证程序

(一)我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程序。


1.申请换证的企业通过我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下载安装“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填报软件”,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以下分别简称《申请表》、《采集表》),点击“上报”,同时打印《申请表》和《采集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十二条规定的管理权限,分别报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业企业、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业企业应将其全资或绝对控股的企业名单及企业章程,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应将其所属单位名单在10月30日前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各省级主管部门分批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并附汇总表中全部企业的《申请表》、《采集表》、旧版建筑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包括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相应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并报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对于《申请表》、《采集表》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资质信息不符的企业,其换证申请我部不予受理。


3.我部受理企业换证申请20日后,省级主管部门可到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统一领取企业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按要求提交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的特级资质企业,同时换发有效期与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一致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取得有效期1年旧版资质证书的,新版资质证书有效期与原有效期相同)。各省级主管部门在发放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应收回企业全部原资质证书,并依法予以销毁。


4.2016年6月30日起,我部停止受理企业换证申请。


5.我部将定期公布已换发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名单。


(二)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资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证书换证工作的有关具体实施程序可参照本通知制定。


三、有关要求


1.企业应按照《申请表》要求的内容如实填报换证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字承诺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不予换证,并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2.按原标准取得主项资质为高耸构筑物、电信工程、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堤防、水工大坝、水工隧洞、火电设备安装、炉窑、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管道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按规定简单换证后一年内,企业申请原资质并入同等级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不考核其业绩指标。


3.按原标准取得主项资质为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申请不高于原资质等级的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换证。


4.申请资质升级、增项的企业,资质许可机关应在为其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后,再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核准其资质申请。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形的,可在换领新版证书后,申请办理资质变更手续。


5.换证后企业申请特级资质的,仍使用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41号)中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其中,《初审部门审查意见(总承包特级企业)》中的国家级工法、发明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项无需填写初审意见。


6.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应使用新版建设工程企业证书打印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地址:www.mohurd.gov.cn/docmaap)进行打印。使用自行开发证书打证系统的省(区、市)应按照我部新版建设工程企业证书打印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接口标准,与我部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即时向我部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更新。


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提出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工作执行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10月8日)起执行。原《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9]385号)同时废止。





三、建市[2019]154号文件对建造师的影响分析


我国建造师总人数已逼近200万,形成了一支非常庞大的队伍,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9]154号)(以下简称《通知》),网络盛传:建造师需求将锐减,挂靠也将被终结。在此,与大家共同探讨下《通知》对建造师市场需求情况的影响。

一、《通知》中关于建造师相关内容

《通知》第四点提出: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9]20号)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9]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通知》第五点提出: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9]20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取消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

《通知》最后强调: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时对本地区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动态核查。

二、《通知》出台前后,对建造师需求情况对比

类别

小类

《通知》出台前

《通知》出台后

资质

资质换证,对建造师等主要人员考核

需要

不需要

资质新申请

需要

需要

资质升级

需要

需要

资质升级,对既有资质是否满足标准进行检查

需要

不需要

资质增项

需要

需要

资质增项,对既有资质是否满足标准进行检查

需要

不需要

事中事后动态检查

需要

需要

项目

项目投标

需要

需要

项目建设过程中动态检查

需要

需要

三、《通知》出台后,对建造师需求分析

建造师需求总数量=各类资质企业数量×单企业需求数量。(暂不考虑项目影响)

我们要关注两个因子“各类资质企业数量”和“单企业需求数量”:

1、单企业需求数量主要取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本次《通知》没有对《标准》中建造师数量进行调整,所以单企业建造师需求数量不变。

2、各类资质企业数量,《通知》出台后,最大限度保留了建筑企业,不会因为换证而使企业数量减少,若按原先换证要求——考核建造师等指标,可能会有一大批企业不能顺利换证,有的企业可能会转行、降级或倒闭,企业数量必将减少,建造师需求总数量也必然减少。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建筑市场对建造师需求总数量不会因为《通知》的出台而减少!

而建造师实际需求数量,将取决于事中事后资质动态检查的力度,是否按《通知》最后强调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时对本地区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动态核查。”则要拭目以待了!




四、深度好文:建筑业企业资质政策调整解读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154号文”,这份文件在建筑行业引起了众多解读,特别是建造师持证人员、待考人员及辅导机构给予了特别关注,普遍误认为建造师注册制度有了变化,建筑机构业务受到致命性冲击等。情况到底如何?我们尝试做下分析。


文件的出台背景
obnnet
国务院一直在推进简政放权及增大市场对企业运营的影响力,要求大规模清理不合时宜的规定,建筑行业首当其冲也在情理之中,现在人事考试的35%的项目都与建筑行业有关,同样是医药、化工等对质量和安全要求较高的领域,无论是行业性证书还是全国性证书考试的数量都是很少的。建筑行业根据2007年12月30日下发的国务院73号文停止“八大员”岗位资质证书运作,也正是在《行政许可法》及简政放权总体趋势下的一种回应。尽管如此,建筑行业的准入门槛还是有些高,行政把控的东西还是较多,应该交给市场去办的东西还是要挖潜。在这种情况下出台任何一份推动建筑行业简政放权的文件都不显多余。
obnnet
对154号文的内容解读
行业普遍的关注点在于第四条的“简单换证”和对建设部发20号文第二十八条的否定上。第四条明确推翻了20号文旧证换新证提升门槛的要求,现在实行平行换证的方式,仅仅是办理个换证手续而已,新增人员等事项都放一边儿,内容很清晰,没啥难理解的,这天是变化了。20号文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取消引起了很多误读,154号文提出是针对资质升级企业的“既有”人员取消审核,换句话说就是过去挂靠等可能不合格的人员暂不清理,但对资质升级所要求增加的新人员继续做审核。看明白了,是老人不清理,只规范新人。
对行业企业的影响
obnnet
对于普通的换证企业来讲,无异是重大利好消息,20号文所要求的仅仅是不做任何变更,旧证直接换新证就行了。对于企业资质在这个时候要升级的企业来讲,老人员等暂不追究,只看新增加的人员。对于新设立企业来说,20号文怎么规定就怎么执行,没有任何纠缠因素。
obnnet
对相关人员的影响
对持证人员和待考人员的影响,因大部分企业实行的是平行换证,如企业不升级就不会提出新增人员要求,且企业升级时不考察老人员情况,那些挂靠的人员可以暂时缓口气了。至于那些考过了证书还希望自己所在的企业马上拿去办理新资质的人员来说,就不得不把证书放在手中暖一些时间了,因为企业换证暂不需要增加新证书持有人员。对于已经挂靠证书的人员来讲,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 五,下步建设行业还是要清理挂靠行为的。对于待考人员来讲,因市场对证书的总体需求处于平稳阶段,且挂靠清理的暴风雨正在酝酿中,所以考证还是很有用的, 特别是那些证书的数量结构存在问题或总数都不够的企业,肯定还需要很多证书,大不了企业最后把挂靠的证书退还了,把企业自己员工的证书拿来补缺。一句话,建造师不会取消,这是大政策。
对建造师等辅导机构影响
obnnet
这个影响太大了。20号文提高了企业准入门槛,导致这两年的考生数量大幅度上升有了预期,现在看来,考生人数不会有大的变 化,过去什么样,接下来二三年的市场还是什么样。如果说数量还会增加,那只能看挂靠清理这只靴子何时落地了。但建造师总体数量接近饱和,这也是建造师考辅市场开始走向成熟或者说开始进入规模和专业化发展阶段的标志。鱼龙混杂的辅导机构开始分化,谁是裸泳者,这一退潮就看出来了。




附通知原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9]15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建筑业发展,现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二、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9]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三、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修改为: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四、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9]20号)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9]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五、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9]20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取消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


六、劳务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除外)企业资质暂不换证。


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时对本地区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动态核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0月9日


* 有建识 * 有态度 * 有情趣 *




注:点击“”直接进入“”栏目



三级资质证书


相关阅读

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的
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的

    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各建筑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

资质证书要多少钱,最新国标(GB/
资质证书要多少钱,最新国标(GB/

    资质证书要多少钱 2018年3月1日,国标(GB/T51262-2017)《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实施,该国标中有很多强制性标准,必将对我国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工作带来重大及深远的影响。面对经济...

资质证书等级,从设计费说起 —— 好
资质证书等级,从设计费说起 —— 好

    资质证书等级 来源:“搜建筑” 作者:李金明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建筑院总建筑师 【编者按】 今天有个朋友@理想主义设计说想让他弟弟,一个00后的孩子来学建筑学 。这个消息,在微...

资质证书种类,老外眼里的中国三大
资质证书种类,老外眼里的中国三大

    资质证书种类 英国B1M网站近日发表了一篇名为”Top 3 BIM Projects in China的文章,并配之以视频,介绍了他们眼里中国前三名的BIM项目及对中国的BIM市场们进行了解读。 TNB字幕组对文章进行...

资质证书有效期几年,北京大学PPP高端
资质证书有效期几年,北京大学PPP高端

    资质证书有效期几年 国内最权威、最高端、最系统、最实战、最优师资、最强同学的PPP! 北京大学雄厚的PPP专家资源, 专家团队由财政部、发改委、交通部、住建部、等领导;国家开...


建企通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陕西中右029-82280907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关正街世贸大厦E座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