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欢迎您!
您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质报道 >

2020年一建报名时间和“告知承诺制”的所有问题

在上半年各类考试推迟的通知轰炸下,一建的老铁们开始坐不住了 : 2020年一建报名时间公布了吗?会准时公布吗? 朋友们,2020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暂未公布。参考往年经验, 今年一......

立即咨询

快速申请办理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2020年一建报名时间和“告知承诺制”的所有问题

来源:未知 作者:小苹果 发布时间:2020-05-29 热度:

在上半年各类考试推迟的通知轰炸下,一建的老铁们开始坐不住了2020年一建报名时间公布了吗?会准时公布吗?

朋友们,2020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暂未公布。参考往年经验,今年一建报名时间预计在6月底7月上旬。

报名考务通知由各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2019一建报名时间 - 各地汇总

去年的一建报考是从6月28日开始。

各地的报名公告发布时间都不一样,报名时间也略有不同,具体如下:

北京:6月28日至7月10日

天津:7月3日至7月17日

上海:7月5日至7月21日

江苏:7月1日至7月15日

浙江:7月9日至7月23日

江西:7月6日至7月20日

安徽:7月4日至7月18日

广东:7月8日至7月22日

广西:7月9日至7月23日

辽宁:7月4日-7月21日

 黑龙江:7月4日至7月18日

内蒙古:7月6日-22日

山西:7月8日至7月23日

福建:7月3日至7月19日

河北:7月3日至7月17日

河南:7月1日至7月10日

湖南:7月9日至7月23日

湖北:7月5日至7月18日

四川:6月28日至7月23日

重庆:7月5日至7月19日

新疆:7月1日至7月20日

西藏:7月10日至7月22日

陕西:7月4日至7月18日

青海:7月6日至7月20日

宁夏:7月6日至7月21日

甘肃:7月9日至7月23日

云南:7月8日至7月22日

贵州:7月1日至7月15日

以上可以作为参考。2020年一建报考时间一旦公布,小编会第一时间通知大家的。


“告知承诺制”报考18个常见问题

2019年6月11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实行告知承诺制。

以下是告知承诺制报考时18个常见问题答疑新考生尤其要看看。

01



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考试组织机构将规定的报考人员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考试组织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02



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经人工核查后,报名地或考试项目发生变更的还需要再次核查吗?

答:需要因各地报名审核规定和各项考试报名条件均存在差异,为防范考试报名风险、加强事中监管,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信息经人工核查后,报名地或考试项目又发生变更的,须重新接受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人工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参加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03



考试组织机构会告知哪些内容?

答:包括报考人员按规定应履行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报考条件、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04



报考人员需要承诺哪些事项?

答:包括报考人员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

05



报考人员怎么签署《报考承诺书》?

答: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

06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如何报名?

答: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按照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07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用户注册有什么变化?

答: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08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还需要重新注册吗?

答: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09



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不通过会影响报名吗?

答: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不通过不会影响报名,在线核验完成后即可报名。但是,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10



用户注册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答:
(1)报考人员点击“注册”按钮后,进入报名协议界面,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确认接受报名协议。
(2)报考人员阅读注册须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报考人员按照右侧显示录入说明进行数据录入,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输入考生身份、学历、学位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注册信息录入。(3)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信息、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11



注册用户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
(1)网上报名系统不允许相同身份证号和姓名多次注册。请务必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
(2)用户信息将与手机号码绑定,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注册用户。(3)姓名之间不得有空格,如遇生僻字,点击姓名输入框右侧的如何输入生僻字链接,参考相关方法输入生僻字。(4)密码采用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结合方式,长度不少于8位。(5)身份证号、姓名、邮箱和手机号码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需要联系报考人员时,考试组织机构将会通过适当方式与您联系。(6)至少录入一条学历信息才能注册成功。

12



注册成功后怎么上传照片?

答:报考人员完成注册后须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报考人员照片,在上传照片前,须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当地人事考试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所需照片进行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处理后保存照片文件,将该照片文件上传即可。

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确保照片清晰。照片审核工具操作方法详见工具压缩包中的readme.doc文件。

13



报名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答:
(1)选择考试、报名地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所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名称,进入网上报名界面。选择省(市)后,提示栏中将显示报考人员姓名、报考考试名称、报考地区、缴费方式和咨询电话。

注意: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

(2)阅读《告知书》和《报考须知》

报考人员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点击“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

(3)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依次选择考试所在地(市)、核查点、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系统显示所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科目名称,前面带“√”标识的代表已选择的报考科目(成绩有效期为一年的无需手工选择)。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学位信息自动调用用户注册信息,填报的信息项中带“*”的为必录项,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保存”按钮。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所学专业及年限等报考条件进行在线核验,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报考人员进行相应的操作。

注意: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在录入或修改报名信息时,如报考人员在成绩有效期内存在已经通过的科目,将在科目名称后面显示其通过时间。

(4)签署《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由本人签署(提交)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5)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点击“报名信息确认”,表示报考人员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注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6)特别情况审核

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须进行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7)支付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核验后,报考人员可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规定的缴费方式,到指定地点现场缴费或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报名工作结束。

14



哪些报考人员需要进行人工核查?

答: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5)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15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会采取哪些监管措施?

答:(1)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进行核验。(2)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须进行人工核查,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3)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是有举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实。(4)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16



被发现虚假承诺会受到什么处理?

答:
(1)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
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17



老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18



报考人员注册时填写学历学位信息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

1.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

2.学历信息最少填写1条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 

3.学位信息最多可填写5条信息,无学位信息可不填写。 

4.请如实准确填写学历、学位信息,保存后无法删除。

5.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请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

来源于: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平台

(声明:我们致力保护作者版权,部分文字/图片来自互联网,无法核实真实出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支持原创!)



关闭窗口
上一篇:李克强总理记者会将于5月28日16时举行
下一篇:4家建企投标“出借资质”被通报!出借的风险你

相关阅读

陕西省建设厅:2020年12月建筑企业“
陕西省建设厅:2020年12月建筑企业“

    ⊙ 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关于2020年12月建筑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报名和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按照年度计划安排,我站拟于2020年12月19日和20日两天组织全省“...

西安市住建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西安
西安市住建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西安

    ⊙ 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关于2020年下半年西安市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勘...

西安市建设局:2020年第19批房地产开
西安市建设局:2020年第19批房地产开

    ⊙ 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第19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市住建局对近期新申请暂...

咸阳市住建局:2020年11月份房地产开
咸阳市住建局:2020年11月份房地产开

    ⊙ 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关于2020年11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局对兴平市秦建置业有限公司等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料...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度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度陕

    ⊙ 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关于2020年度陕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重要提示 01 时间路线2020年度陕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10月31日9:00~12:00考试科...


建企通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陕西中右029-82280907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关正街世贸大厦E座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