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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 西安涉土作业工地一律暂停施工

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市住建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按照《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西安市环境保障实施方案》(全运市执委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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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 西安涉土作业工地一律暂停施工

来源:未知 作者:西安资质代办 发布时间:2021-11-15 热度:

 
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市住建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按照《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西安市环境保障实施方案》(全运市执委办发〔2021〕9号),市住建局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了《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住建领域环境保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3月4日(联系人:刘旋     联系电话:88668295)
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住建领域环境保障实施方案为做好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 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以下简称“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在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及水环境治理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筹备保障工作部署和要求,以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行动为支撑,提升在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及水环境治理水平,强化常态化监管和会期严格管控,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工作机制,重点保障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举办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确保会期实现西安“全运蓝”(沙尘天气除外)和全市重点流域水环境安全。二、组织机构成立市住建局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下设两个工作组。承担牵头工作任务的处室要积极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认真落实工作任务。(一)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组:建筑业管理处牵头,重点工程推进处、市政建设处、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处、各督导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城乡建设干部学校、市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监管中心、市建筑装饰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城中村改造综合执法监察支队、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市建筑劳动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散装水泥发展服务中心)、市工程建设住房监察队配合。(二)水环境保障工作组:市政前期处牵头,重点工程推进处、市政建设处、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城棚改建设工程监管中心配合。三、保障时间全运会召开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至9月27日,残特奥会召开日期为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一)空气质量保障方面各阶段保障时间具体如下:会前保障阶段:本方案印发之日至2021年9月9日,2021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会期保障阶段:2021年9月10日至9月27日,2021年10月17日至10月29日。(二)水环境质量保障方面各阶段保障时间具体如下:会前保障阶段:本方案印发之日至2021年9月4日会期保障阶段:2021年9月5日至10月30日会后保障阶段:10月31日至11月2日四、工作任务(一)空气质量保障方面1. 会前保障措施分两个阶段重点开展以下工作:第一阶段(本方案印发之日至2021年3月31日):严格落实《西安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重点围绕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强化在建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管控、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等任务开展工作。第二阶段(2021年4月1日至9月9日,2021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严格落实《西安市蓝天保卫战2021年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赛事期间在建工地及两类企业扬尘源强化管控、环境空气质量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2. 会期保障措施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召开期间(2021年9月10日至9月27日,2021年10月17日至10月29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全面深化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除民生保障及重大项目外,涉土作业工地一律暂停施工,全面实行封闭围挡、物料遮盖、地面清洗,保持施工场地及周边100米以内道路的清洁。牵头处室:建筑业管理处配合处室:重点工程推进处、市政建设处、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处、各督导组责任单位: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2)严格实施工地扬尘在线监测联网。民生保障及重大项目工程必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七个到位”控尘要求,在建工地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并与西安市智慧环保平台联网。环境空气质量敏感区域周边3公里范围内保障类项目必须密闭施工。牵头处室:建筑业管理处配合处室:重点工程推进处、市政建设处、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处、各督导组责任单位: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3)严格管控两类企业。涉及抢险抢修、民生保障及重大项目工程的两类企业,严格按照生产需要每三天申报一次豁免,其余一律停产。牵头处室:市散装水泥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4)加强在建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牵头处室: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配合处室:重点工程推进处、市政建设处、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处、各督导组对接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5)建筑装饰和市住建局直管市政工程停止涂饰作业和道路画线、沥青摊铺等VOCS作业。牵头处室:市政建设处、市建筑装饰业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处室:重点工程推进处、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处、各督导组对接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二)水环境保障方面1. 会前保障措施按照《西安市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西安实施方案》《全域治水碧水兴城西安市河湖水系保护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以及西安市碧水保卫战2021年工作方案,做好相关工作任务。2. 会期保障措施(1)强化建筑工程施工降水管理。牵头处室:质安处配合处室:重点工程推进处、市政建设处、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监管中心责任单位: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市轨道集团(2)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达到40%以上。牵头处室: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处责任单位: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3. 会后保障措施参照会前保障措施要求,持续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巩固改善成果。五、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保障工作摆上位、谋到位、抓到位,切实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并落实责任到人。(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要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对检查发现或移送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立即整改,狠抓落实,做到每个问题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三)强化督导检查。市住建局各督导组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移送相关区县、开发区。同时,各督导组及市工程建设住房监察队按要求报送督查检查工作统计表(见附件),会前阶段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督导检查情况;会期阶段每日下午5点报送当日督查检查情况。(四)严肃追责问责。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区县、开发区,一律作为月度考核依据并移送问责。各区县、开发区对于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不力的责任人,也要依规依纪进行问责。(五)加大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对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顺利举办的重要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企业主体责任,积极引导绿色施工,培育公众节水意识,努力构建全民行动新格局。附件:督导组督查检查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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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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