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交错的城市路网、绚丽多彩的花草树木、高大靓丽的建筑楼群、别具一格的传统村落……无不彰显着榆林城乡发展的生机和魅力。
去年以来,榆林市按照“一尊重、五统筹”城市工作基本思路,坚持依法治市、规划立市,着力完善城乡规划体系,稳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1、高标准 高起点——科学规划城乡发展
城乡建设,科学规划是引领和关键。去年,为科学指导全市城乡建设,榆林市专门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了西安建大规划院为《榆林市第五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单位。在启动总规修编的基础上,同步推进榆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和榆林市城市总体设计工作,并启动榆林中心城区“一张图”工程,完成了榆林中心城区1∶1000大比例尺地形图的接收管理工作,荣获2016年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金奖。
期间,榆林市加强对县区规划指导工作,多次指导神木、靖边、横山、绥德、吴堡等县区的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组织审查了《绥德县名州文化旅游街区建设规划》《绥德县四十里铺市级重点镇总体规划》《佳县佳芦镇文化旅游名镇建设规划》等各项规划。
在编制规划的同时,榆林市全力推动“阳光规划”,对审批的所有公建项目实行批前现场和网上同步公示,并严格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突出“实用”要求和地域特色,努力打造标志性建筑。
此外,榆林市加大规划批后跟踪管理和专项巡查力度,从工程放线开始到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全程监管和巡查。去年市本级共核发公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8份,个人自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0份;完成放线159份,共计建筑面积161万多平方米;完成规划专项验收80份,总计面积49万多平方米。
2、抓统筹 重示范——加快建设新型城镇
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榆林市城镇基础设施加快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升,人居环境更加优化。一条条宽敞的环村公路穿村而过,一户户整洁的农家小院有序排列,一盏盏新型的节能路灯高高矗立……这些景象无一不述说着城镇的美丽蝶变。
以人为本、生态宜居、和谐发展,这是榆林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主要理念。去年,全市坚持城乡联动,以重点镇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载体,以改善人居环境和提升承载能力为重点,构建和谐城乡发展关系。
为了突出示范带动,榆林市城乡规划建设部门把小城镇作为城镇化的重要突破口,加快推进省级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去年,绥德县名州街区完成13个市政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171亿元;横山区波罗镇完成建设项目8个,累计完成投资5384万元;佳县佳州街道办事处完成建设项目24项,累计完成投资2.109亿元。
同时,榆林市不断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出台《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整体实施方案》,在保护已公布的国家传统村落和省级传统村落基础上,组织佳县木头峪乡木头峪村等42个村庄申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其中13个村庄顺利入选。
此外,全面启动美丽宜居乡村创建工作,确定到2020年,全市所有村庄全面建成清洁乡村,80%以上村庄基本建成生态乡村,20%以上村庄建成美丽宜居乡村。其中,2016年,榆林市安排创建美丽宜居乡村120个,其中省级15个、市级35个、县级70个。
3、强整顿 强规范——有效激活建筑市场
为了激活建筑市场,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去年以来,榆林市积极适应建筑业改革发展新形势,坚持创新转型和质量安全并重,因企施策,多措并举,大幅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期间,榆林市全面开展文明工地创建和工程质量创优,全方位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内建筑工程质量治理和春夏秋三季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市本级和高新区48个在建工程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有效防止和减少了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去年,榆林市累计创建省级文明工地4个,市级文明工地26个,国优工程1个,省级绿色施工工程6个,省级优质结构奖8个。
同时,榆林市不断提高劳保费用征缴力度和拨付质量,为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去年全市共收缴劳保统筹费11677万元,追缴3777万元,累计拨付劳保费5584万元,补贴困难企业401万元。
此外,还全面加强了建筑节能工作,全市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达到100%,累计办理民用节能设计审查备案面积105万平方米,抽检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专项验收备案面积34万平方米。在此基础上,榆林市还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组织申报吴堡县信用社综合服务大楼和榆林市残疾人联合会服务中心2个项目参加省住建厅绿色建筑设计一星级评价标识评审。(来源: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