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欢迎您!
您当前位置: 主页 > 代理记账 >

两部门明确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 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 第17号 为了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服务水平,现将......

立即咨询

快速申请办理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两部门明确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来源:未知 作者:小苹果 发布时间:2020-05-06 热度: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

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 第17号 


 为了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服务水平,现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通行费电子发票编码规则


      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2。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样见附件。

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对象


 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对象为办理ETC卡的客户,ETC卡的具体办理流程和相关要求请咨询各省(区、市)ETC客户服务机构。未办理ETC卡的客户,仍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

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流程


     (一)发票服务平台账户注册。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二)绑定ETC卡。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填写ETC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绑定。

  (三)发票开具。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免费向客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及明细信息下载、转发、预览、查询等服务。

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规定


     (一)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以下两种:

  1.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征税发票)。 

  2.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发票)。

  (二)ETC后付费客户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三)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 

  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四)客户使用ETC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

  (五)发票服务平台应当将通行费电子发票对应的通行明细清单留存备查。

通行费电子发票其他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二)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按照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业务咨询


     使用ETC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客户可以拨打热线电话进行业务咨询与投诉。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开票问题可拨打发票服务平台热线95022;各省(区、市)ETC客户服务机构热线电话可以登录发票服务平台查询;通行费电子发票的查验和抵扣等税务问题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

  本公告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同时废止。

附件: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

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3月10日




扫描二维码关注我们






关闭窗口
上一篇:两部门发文: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
下一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政策——专项附加

相关阅读

支持电影等行业发展,两部门出台税
支持电影等行业发展,两部门出台税

    最新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为支持电影等行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

多部门发布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多部门发布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最新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改产业〔20...

免租、减税、金融扶持……八部门联
免租、减税、金融扶持……八部门联

    免租、减税、金融扶持…… 八部门联合发文为服务业小微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减压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

重磅!税务总局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
重磅!税务总局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

    重磅!税务总局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现将二手车经销等增值税征管问题...

快讯!三部门发文延续西部大开发企
快讯!三部门发文延续西部大开发企

    最新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


建企通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陕西中右029-82280907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关正街世贸大厦E座301